法律问答

2011年从个人手中购买了未交付的套房,当时支付了16万元的预付款(只是写了收据,没有正式的合同),最后一笔款项再次交付,结果房子到2017年才交付,现在卖方要求支付40万元,我不同意。我可以回到这笔钱,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2021-07-31 13: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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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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