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四年后房子被拆毁,有老房子,后面又盖了新房子,丈夫出资一半,拆除后分成三所房子,47万人。之后,卖掉丈夫名义的房子,剩下的是婆婆的名字,一个是丈夫的名字,看看有没有我的份,谢谢律师!

2021-07-31 13:43: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丈夫继承房子后,可以把妻子的名字加上。如果丈夫是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房子,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加不加上妻子的名字都不影响财产的性质。如果丈夫是通过遗嘱继承得到的房子,房子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只要丈夫同意,就可以加上妻子的名字。《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如果父母出资是赠予,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均分配,如果属于出借,房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还父母出资,可以找律师咨询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