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想离婚,我有债务,他也有债务,有债务,他身上的债务不是和我结婚后发生的。我想问一下,我身上的债务可以由双方共同承担吗?如果他不承认怎么办,或者他没有钱怎么办?

离婚
2021-07-31 16:2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 你好,,男方如认为系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进行举证,并不是婚姻期间的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是否因家庭生活等产生
  • 只要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你都有作为债务人予以追讨的风险,但是有了离婚协议约定,你可以及时提出抗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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