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我家钱,写了借条上面写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到了规定的日子了没有还钱,人现在跑了,现在想要延长诉讼时效请问有什么办法来保证诉讼时效!

2019-01-31 22:02: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是指有明确的时间约定,它包括借贷关系中双方约定还款时间,一方超出约定还款时间2年后,债权人既未向债务人追讨过债权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法律规定其行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未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间不受民法通则第135条的约束。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你们在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已近过了四年的时间,但是你一直没有追索过,故诉讼的计算应从你借给你朋友前的时候起顺延二十年,所以你的借条的诉讼时效还没有过。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借条的诉讼时效: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在两年内,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如果你当初出具的是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你则可以随时向对方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之日开始计算。而且再次主张权利时,诉讼时效还会随之再次中断,除非你在借款人出具借条20年内不主张权利,才会丧失胜诉权。

  • 1、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到期之日起2年内;
    2、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借条当事人可以随时催告,给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到期后2年为诉讼时效。 因此如果在有借条的情况下,应当具体来看是否在欠条上写明日期,并根据不同的请款来决定如何追讨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