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2012年4月男方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女方在2013年12月起诉离婚,2014年5月底法院
以证据不足驳回离婚请求,现在想第二次起诉,他犯的这种罪属于什么性质,算不算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罪?请问能判离婚吗?男方可能再过几个月就出狱了,请问有影响吗?如果他刚出狱就开庭会怎么判?谢谢!

暴力伤害
2019-01-31 22:3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原则上应该对夫妻共同财产权一并在判决中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存在该财产的权属有争议、或第三人可能对该财产享有权利等特殊情况的,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也可以不对该财产作出处理。
    对于法院未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可以另行协商处理,也可以另行通过法院诉讼来要求分割。
  •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已经破裂并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