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施工工地有一个职工,因工负伤,左腿皮创伤,手里骨关节脱芍,已经完恢复,没残废,没并发症,住医院门诊期内的医疗费用,陪护费,护理费,薪水,所有算给他们,此外再赔偿他十个月的薪水,按每个月四千测算,护理费再赔偿一万,那样他感觉不科学,我该怎么处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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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包括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
底薪: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后,由用人单位每月每期固定支付劳动者报酬金额。
佣金:是售货员、推销员、地产经纪、旅行社导游等,按其个别员工的营业额,多劳多得的。
津贴:包括交通津贴、房租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等。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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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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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