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和今年初与西安市某装饰公司签署房屋装修合同,当时合同书总价格为4.4万,我付款了30%账款,当时合同书中沒有清单价格,但有合同附件表明不包含新项目。在本月月初她们出示清单价格时把价钱提升到5.六万,有一部分提升新项目在当时的不包含新项目中未谈及,工程项目一直沒有逐渐,我能不能申请办理终止合同。感谢

2021-07-31 23:3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合同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调整,则按标的物交付时的价格计价。出卖人逾期交付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 房屋装修纠纷作如下处理: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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