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韩企工作,之前有交过保险,今年6月末去现在的韩企工作,试用期一个月后转正,但公司的工商、税务等企业牌照在8月22日才下来,所以只能9月1号签的合同,但由于公司劳工手册没下来,9月份的保险没给交上,经理说老板承诺给补8、9月份的保险,告诉我先让我自己补上,老板看到收据后给报销,新开的公司没办法补之前的保险,因为我和经理还是朋友,我就相信了,所以自己拿着停保单,以个人缴纳保险的方式补交的7、8、9月的养老和医疗,以及10月份的医疗,但现在韩国老板决定不再给我们交保险了,之前的保险也不给我补了,经理也反口说,给我的承诺保险保险是他给的承诺,不是老板给的,让我非常气愤,我想去劳动仲裁告他们,但经理说告也没有用,因为7、8、9月份的保险我是以个人的形式交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大家能给与这方面的帮助和依据法律的建议,非常感谢!!

仲裁
2019-02-01 00:1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和个人如何交纳养老保险?  
    (1)企业单位首次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等手续。同时填报参保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参保月份)报到社保中心征缴科,经社保中心审核后,在次月10日前到企业所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带户口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及一寸照片三张,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外来人口首次参保须带当地社保部门未参保证明)  
    (3)企业失业人员办理参保,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签发的“续缴养老保险费、衔接缴费年限计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 受理条件:
    1.符合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2.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3.符合劳动仲裁时效规定;
    4.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相应证据材料齐备并符合本会要求。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劳动部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主席令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主席令80号)办理机构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争议仲裁办 办理时限5日内审查决定受理与否,受理后45个工作日内结案,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 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