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大门房主,租客房租过期不想涨房租,也不想出去,现在提起诉讼,租客已经一年没付房租了,现在在二审期间,租客要求转让权,他想支付租金,法院建议我不要一年的房租,直接出去

2021-08-01 00:58: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看具体情况,比如房东属于违约的。您可以要求他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房东如果不配合的可以先搬家,然后到法院起诉,注意保管相应证据。有需要可以及时找个专业律师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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