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签了租房合同,现在还没有搬家,从下个月1号开始计算,发现这个房子不安全,我提出违约,和房东一起交一个月的租金,现在房东要求从我的押金中扣除他的中价,这是我学习的不合理的。因为我在合同上和他一起支付违约金,所以我的诉讼有胜算吗?

2021-08-01 06:09: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 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