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的朋友走路的时候被摩托车撞了,交通部门认定受害者没有责任,住院时受害者带来的住院费,现在交通部门要求受害者谈索赔费用。(受害者已经有工作了)请告诉我那些费用。标准是多少,谢谢

2021-08-01 06:2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
    2、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可以要求赔偿;
    3、如果受害人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4、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财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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