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乙方以建设水为名,与甲方签订林木买卖合同,发生土地纠纷,乙方将合同转卖给丙方,丙方后与甲方签订林木买卖合同。法院认为乙方没有建设水的资质,认定乙方和甲方的合同无效,认定丙方和乙方的合同无效。之后,丙方向法院上诉,申请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性。对不起,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2021-08-01 10:0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须特别具备的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
    《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合同甲方和乙方没有区别,甲方和乙方都是平等的主体。《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是在平等的条件下订立的才为合法,如果订立的双方有明显的不对等地位,或者明显的不利于另中一方的条款,则该方可申请确认该合同无效
  • 认定买卖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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