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是在广东河源XX民营企业钢铁厂工作的临时员工,今年4月左右因工作中不小心受伤左腿左胫骨粉碎骨折刚上钢板不到半年,到现在恢复期为止明年4月去取钢板,赔偿费的营养费包括今后的二次手术费用等,一般情况下应该向这样的民营企业钢铁厂索取多少。

2021-08-01 10:2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需要鉴定后才能确定,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本人工资情况计算赔偿金额,赔偿项目有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工伤的营养费赔付标准司法解释没有明确的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在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时,严格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慎予以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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