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和孩子的父亲在一起后分手了。我十六岁了。自己生了一个男孩,但是没有养育孩子的能力。孩子可以送福利院吗?孩子可以送福利院吗?以前和孩子的父亲在一起后分手了。我十六岁了,自己生了一个男孩,但是没有养育孩子的能力。我可以送福利院吗?

2021-08-01 12:15: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与离婚之诉一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人尽管未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但是是法院审理的抚养法律关系中的抚养费的权利人,故而是具有抚育费给付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依法享有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抚育费的资格。
    否决其具有原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就是确认了在特定条件下被抚养人依法获得的民事权利,国家剥夺其司法救济权。
  • 离婚后无力抚养孩子的,不可以送人,如抚养孩子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或者交由有抚养能力的亲属代为抚养,也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将孩子交给有能力抚养的一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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