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写明还款期限及担保期限的借款合同有担保期限吗?是不是放款人什么时候起诉担保人都有效?(借款人已逃)

2019-02-01 09:25: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所谓“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当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只要有对债务的担保意思表示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如期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来主张权利。
    如果你们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方式那就是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你要求还款。

  • 1、担保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2年内。
      
    2、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担保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担保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除非主债务人同意给付。
      因此,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一般是在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日起2年内行使,同时要受到主债务的诉讼时效的限制。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也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
  • 你好,你有有义务偿还的。至于你手里是不是有一份,只要你签过字,对方手中握有你签字保证的借款合同,你就应当承担担保人的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你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保证人都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是有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是债务到期后六个月,看看你的保证是不是过期限了
  • 抵押担保贷款合同同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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