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打算应聘一家公司。但是,因为有研修期和试用期,所以这个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才签字。两个月的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后因为理由辞职的话,对我是否没有任何保障。请回答应聘时应该怎样和他们的经理要求,或者应聘是录音,请回答。我该怎么说呢?保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21-08-01 19:0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
    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工作能力不行是一种很主观的看法,如果允许以此作为解雇员工的条件,将有可能导致单位恶意规避法律,寻找种种借口随意解雇员工。
      2008年1月1日即将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以前的劳动法规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比如经济补偿金,目前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是一个月的工资收入,六个月以下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录音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具体你是遇到什么问题了,这个需要你在一个问题中予以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