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结婚两年后,我现在想离婚,南方现在要求把以前的聘礼和金链还给他。我想问一下是否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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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方继承遗产是否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具体分析。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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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领取结婚证,一般不予退还。建议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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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