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裁定必须向当事人送达吗

2021-08-01 20:0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判决书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将诉讼文书附送达回证交邮局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它是人民法院通过邮政机构送达诉讼文书的一种送达方式,它凭借专业、快捷、经济、中立等优点已被当前多数基层人民法院所普遍采用。
    邮寄送达以当事人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为前提,以邮政机构专业、中立的送达方式做保证。被告人口供及相关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 你好,判决书、裁定书因种种原因未能送达给对方,一般都是采用公示公告一个月,就算对方已经收到判决书、裁定书,如果对方在法定时间内没有进行上诉、申诉。就视为接受判决和裁定。
    这和判决书、裁定书是否生效没关系。判决书、裁定书只要宣判就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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