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离异的,当初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在我这边,抚养费也是我一个人全部承担。对方也说好以后不看孩子,现在又想看孩子,我有权拒绝吗?

离婚
2019-02-01 10:38: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工作与收入的而言,给付的抚养费一般在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若是收入不固定的,则可以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支付。若是需要负担两个或者以上的子女的,离婚后的抚养费还应高适当提高,但是,一般也不会超过月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即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碰到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增高或降低。
  •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0、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1、从以上规定得出,单纯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不是法定丧失继承权条件,必须要达到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法律才硬性剥夺其继承权。  
    2、当事人举证证明实施遗弃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由法院判决是否丧失继承权。  
    3、从您讲的这种情形,20年未尽扶养义务,本人认为可以构成遗弃被继承人了。  
    4、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虽不是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但符合法定不分或少分遗产的规定。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协议离婚后,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至于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还要看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