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本4月10日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把我4月份的社保交了,现在要在我的工资里面扣除公司为我交的那部分社保费用!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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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
1、代扣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需要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2、代扣数额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
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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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职手续是可以办理自己缴纳社保的,离职手续和你自己自己缴纳社保是没多大关系的。
一、如果单位给你缴纳社保了,你离职了,单位还没给你的社保停掉,还再继续缴纳,那么你个人就不能办理继续缴纳手续了。
二、如果你离职时,单位已经停掉了,那么,你自己可以去社保中心办理,但是,有个前提条件,你必须是当地社保中心所在地的户口(也就是,本地户口)才能缴纳,外地户口,个人是不能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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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分为个人部分(就是自己要出钱的部分)和公司部分(公司应该为你出钱的部分)共同组成缴纳社保的钱。因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其中有一本分需要由员工自己承担,具体得比例标准在我国法律种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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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