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别的学校的同学(他未满18周岁)向我借了两千块,写了借条但是借条不正规,拖到现在都不还,找他父母,他父母说借给他他用到别的地方,父母不愿意帮他偿还,请问起诉他有用吗?

2019-02-01 11:03: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对方欠钱不还,需要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欠款人偿还欠款。
    2、起诉的事实和理由非常简单,就是何年何月何日,被告(欠款人)向原告(你)借人民币XXXX元整,用于某种事项,同时出具借条。但被告始终没有履行偿还义务,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诉至贵院,请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
  •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将不归还或者推拖还款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
    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 分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时起算,但最长不超过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时起算)不知道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内容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内容时起算,一般行政行为最长不超过5年,涉及不动产的,最长不超过20年(从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