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邮局工作,属于劳务派遣。最近3个月,结婚,糖尿病住院,流产,颈椎病,胳膊麻木等全身不舒服。中断休息了2个月以上,最近需要检查,公司请假太多,人员紧张,不请假。我可以投诉吗?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停职吗?公司不停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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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双方的合同约定办理。
停薪留职是体制改革大潮中的产物,与劳动法规和现代劳动制度格格不入,对停薪留职的人员,愿意回单位上班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不愿意的,应当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停薪留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如何办理,按照停薪留职合同约定办理。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9.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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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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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