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过两个月的试用期,我于6月20日至8月20日于8月11日离职。我还没有被批准辞职。我该怎么办?

2021-08-02 17:2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离职前的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你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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