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7年10月份在雪峰中介公司买来一套拆迁房,那时候说的是12月31号此前交,房屋一直到在今年的5月份才交,可是房都交了,我的沒有交,房主讲出难题了,一直说我等你,说恳定会帮我交代,我不愿意等了,那时候合同书写的写假如毁约招标方会给所缴纳订金的二倍,可是现在房价涨太多了,我可以使他补差价吗?

拆迁补偿
2021-08-02 17:45: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一般说来,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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