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婚,我丈夫是初婚,(我以前丈夫有一个孩子,她在两个旁边)我和我丈夫生了一个孩子,现在政策准生两个孩子,可以吗?

2021-08-02 18:2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夫妻任何一方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二胎,否则,就是超生,夫妻双方要分别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您好,要看是否符合二胎生育条件
  • 你好,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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