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3月,我因心脏病住进郑州河医大,病情好转,出院时医生给我开了盐酸胺碘酮片“1月,一只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急忙住院,住院一天眼睛失明,治疗25天也没有好转。医生诊断为“视神经炎”,说明胺碘酮对眼睛有副作用有副作用。律师能和医院提起诉讼吗?能给我赔偿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8-02 19:2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
    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 你可以与医生协商,也可以直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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