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律师起诉离婚,9月4日开庭时,对方没有出庭,也找不到别人。之后,法院发表了公告,律师说3个月后开庭,到现在为止已经4个月了。我委托的律师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庭。他不太负责任,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8-03 12: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 建议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费用
  • 被起诉离婚,收到法院传票,让你出庭,无经济能力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最好还是聘请律师,哪怕是法律援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