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朋友2018年6月27日借了4000元,最初说的7月末是2000元,8月末是2000元,分两个月还清,至今一分也没还清。当时,他觉得有困难,亲切地帮助他,从我的朋友那里收集了4000元,用支付宝汇款,但是没有借,现在他不想直接还清,有回收的可能性吗

2021-08-03 13:42:3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没有订立欠条,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借钱事实的有力证据,如果是私下借钱,不能提供证明借钱事实的证据,如果起诉的话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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