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才三个多月,一起生活了半个月就各自打工了。相亲认识,没有感情基础,性格不合适,结婚后经常吵架,我现在提出离婚,想把彩礼全部还给他家,但他家要我赔偿他家结婚的费用,包括酒席的钱,我要赔偿吗?提出离婚要补偿他家的损失吗?谢谢你。

离婚
2021-08-03 14:1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赋予无过错方的这一权利有利于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易于明辨是非、分清责任,但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是有条件的: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也就是说,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只有因为过错方的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依此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不起诉离婚而仅依据此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以及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基于此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过错方 在实践中,有些人认为履行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还应包括“第三人”或者仅指“第三人”,当然,这种理解都是错误的,是违背立法本意的,因为在我国现阶段立法和司法状况都不完备的情况下,把赔偿义务人的范围圈定的过大,就不利于我们查清事实,明辨是非,也就不利于审理工作的进行。因此,我们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越法”行事。以免影响自己权利的行使。
    (三)离婚损害赔偿要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 对于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时间,法律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的不同地位,可以参照以下标准:①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该项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当然,在人民法院审理之前应当履行告知的义务,经告知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以后其也丧失了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赔偿的权利。②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其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
  •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后尚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因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财产的
  • 离婚后彩礼是否需要归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不成就,彩礼需要归还;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属于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那么彩礼需要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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