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刚两年?有一儿一女?儿子1岁3个月多?女儿3个多月?因老公施家暴?对孩子不疼爱?现想离婚?可不可以孩子全给我抚养??让老公给抚养费?孩子给他不放心??现在我和女儿还发烧着呢?平时孩子都是我带?前几天我感冒严重都成肺炎了?女儿也发烧感冒?半夜里女儿哭?我因身体不舒服让老公起来抱抱孩子,他不抱还很生气说吵着他睡觉了,自己一个玩手机去了,我说了他几句就动手打我,鼻子都打破流血了,到现在也不知错,还说离就离,请问我该争取些什么?现在很难过?,我的两个孩子怎么办?

离婚
2019-02-01 20:28: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儿子究竟跟谁生活由谁来抚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法院判决的原则是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因此如果对方有家庭暴力,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对您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为,这样法院在判决时很大可能会判给您。

  • 1、你们如果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尚小,一般会判由你直接抚养。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支付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关于房屋问题,该房屋购买在你们婚前,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婚内共同还贷一般应当属于你的支付,另外,该支付所产生的房屋增值部分也应当归你。
    4、关于孩子的继承权,父母离婚,不能就此改变父子关系的事实,更不能就此排除孩子依法应当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 1、可以去起诉,但因两个人没结婚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对同居关系作出处理,起诉时仅可参照《婚姻法》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注意不是共同财产)以及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2、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按照由谁抚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最为有利这个标准来确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