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朋友因销售假药被刑事拘留,案件到检察院阶段,昨天被返回公安补充侦查,家属想给她办理取保候审,该走哪些程序

刑事辩护
2019-02-01 20:41: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如果行为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父母是可以申请并自己作为保证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六十七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法律依据:

    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侦查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四、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 1,取保候审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期限为12个月。公检法三机关都可以就同一犯罪嫌疑人就同一犯罪事实办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2、在司法实践中,如公安机关为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以继续沿用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也可继续沿用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待法院生效判决作出之后,该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缴纳保证金之人可持判决书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3、如检察机关、法院不想沿用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当然也可以自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期限均为12个月。检察机关办理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法院办理取保候审后,检察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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