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这个工厂工作了二十天,现在不想干了。厂方说现在支付工资,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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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不能拖欠。
2,因为工程款不能满足,那是你流动资金不足,在接工程时应能预计的。
3,法院肯定判你输,赶紧与民工协商,制订付款计划,先筹资支付部分,包括向发包单位提出预付部分款项。
把此案撤了,把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这才是对民工对你对发包单位最好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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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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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签劳动合同了吗?你是否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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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