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如果朋友在公司工作时突然死亡,孩子6岁左右,还有不到60岁的父亲,公司应该赔偿多少?

2021-08-04 15: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要依据死者户籍、责任等确定
  • 视具体情况,可起诉肇事者、车主和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根据死者及家庭成员的年龄、户口等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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