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妈妈彼此健在时被大女儿规定立过遗书,可是妈妈是老年痴呆症,爸爸妈妈均签字盖章,想资询下这一份遗书有法律认可吗?

2021-08-04 16:5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现在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应按照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产无继承人时,按下列顺序处理其遗产:
    (1)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或欠有税款的,以其遗产清偿债务或者税款。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方式设定了遗赠的,以其遗产履行遗赠。
    (3)如果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酌情分给其适当遗产。
    (4)被继承人生前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其所遗留的遗产归该集体组织;非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遗产,归属国家。
  • 遗书有效的
  • 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后的遗嘱有法律效力,经过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一般书面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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