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租的地方离城区较远,又是一个人,我想让她把房子卖了跟我们一起住,我有两处房产,因为我需现金周转,她把她的卖房子的钱给我,想转让一套给她(让她始终有套房子安心),请问可不可以公证给她,以什么方式的公证较好!

公证
2019-02-02 11: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然后在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的变更备案,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要进行登记,在合同封面加盖产权登记备案章。
  •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对于公证费用中关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大幅下降,由原来按固定比例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均由原本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以下的部分,按
    1.2%收取;超过20万不满50万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不满500万的部分,按照
    0.8%的收取;超过500万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
    0.5%收取;超过1000万的部分,按
    0.1%收取。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转让房产,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没有房地产经营权的单位转让房产,必须委托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房地产交易所代理进行交易。  
    2、转让方必须领有市房地产权管理处(原为市房地产权登记处,下同)核发的(房地产证)尚末领取(房地产证)的,不得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  
    3、如果房产已作为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房产所有权人未经抵押权人明示同意,不得转让。  
    4、房产为数人共同共有的,转让房产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转让共有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