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是贵州人。政府部门要开发旅游业,必须修路,修路征收土地不征收费用。请问这样征收是否合法。

2021-08-04 22: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征收土地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显然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作为农村土地实际使用人,当然有获得该款项的权利。
    那么一方在婚前获得承包权证,婚后该土地被征收,所获得补偿款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对此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还未作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通过对土地承包补偿款性质及法律对其他性质相近财产规定的分析,从理论上确定上述款项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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