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借款人,当时借款有合同,说明利息,借2万,每月支付1千利息,现在没有支付利息,借款人必须起诉我,怎么样?

2021-08-05 05:38: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注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期限借款合同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当借款合同出现纠纷时,也应该及时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决借款合同的纠纷有一定期限限制。其期限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不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其权利。因此,合同当事人,特别是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要及时解决,不要超过时效限制,使自己丧失胜诉权,从而遭受经济损失。
    2、在担保借款合同中,要注意,如果担保主体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应由变更以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如果担保主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则按照其担保贷款的数额来确定承担责任的比例,而不应该互相推托,不负责任。
    3、当银行借款合同纠纷发生后,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而不要以不合法的手段去处理。如贷款人不经调查擅自扣除他人贷款,借款人迟延还款或拒不还款,这样做只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 合同能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还需要有收条过转账单等支付凭证。约定的借期,到期不还,借款人属于违约,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如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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