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姨妈在上海的一家工厂工作,工作中右手拇指和食指断了。现在两根手指的第一节动弹不得了。姨妈的上司没有支付社会保险。住院期间,医疗费全部由上司支付。现在我们要求赔偿残疾费,一次解除劳务关系,修养两个月的估计人事费。上司要求我,律师能请求多少赔偿,谢谢谁的律师能回答我的问题!

2021-08-05 08:4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求侵权人及工作单位赔偿,并同时申请工伤鉴定。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手筋断了可以要求以下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
  • 员工住院治疗的住院费,有购买保险的话是由保险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个人先垫付,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再向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