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凌律师,你好。我去年2月和丈夫结婚了,结婚后感情不合,要求离婚。新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当时只登记了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子上涨了。但是,装修和房间的购买是我们一起支付的,另一所旧房子是他的。离婚后,我能得到什么财产和利益?

离婚
2021-08-05 10:55: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2001年新婚姻法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而且该规定也并非仅仅针对离婚房产分割。即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新婚姻法把照顾“子女”放在了照顾“女方”权益的前面。这意味着如果夫妻离婚,而法院可能判决子女随男方共同生活,那么男方在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照顾可能高于女方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照顾;这还意味着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属及房产分割比例问题时,拥有小孩抚养权的男方可能占得更多优势。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结婚前全款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物权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登记一方需要对另一方支付的款项以及该房屋增值部分进行一定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