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2014.7离婚,有两个孩子,长女归他,次子归我,后来为了孩子准备再婚,三年前把儿子送到我前夫家,平时没有送钱,给他们买衣服,暑假带姐弟去上海玩,钱都是我自己赚的,孩子的父亲一分也没给

离婚
2021-08-05 10:59:1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