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章公示和证照管理:第二十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和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政策为准。
应答时间:2021-08-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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