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自愿帮助我,不自己来,一次帮助我,发生根骨骨折,我给他所有的医疗费,现在治好了,他想敲诈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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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医药费,是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产生。那么属于双方生活正常的开支,在双方离婚时不要考虑。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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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有他把您弄伤的证据吗?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您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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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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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