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可以撤销的法定事由有

2021-08-06 07:0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仅限于胁迫。胁迫具备以下条件:
    (1)胁迫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胁迫方有胁迫对方令其产生恐惧,做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故意;
    (3)受胁迫方在胁迫的行为下做出同意结婚这种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等等
  •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具体是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包括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胁迫。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
  •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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