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提高人员安排时工资发生了变化,发工资时,工资还没有支付,这样的事情能请劳动局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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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请求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
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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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了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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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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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