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居是精神病人,在我们不介意精神病人的情况下,精神病人骂我的家人,把垃圾、砖头、玻璃杯扔在我家。伤害我的家人,患者的监护人主张不能管理患者,放任患者对我的家人进行人身攻击和暴力攻击。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21-08-06 11:29: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否则,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如果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辱骂他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属于完全性精神病人,或者在精神不正常时辱骂他人,则不用承担侵权责任。但可以要求他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或者要求监护人承担疏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赔偿责任。
    如果在未发病期间,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的人格,破坏他人的名誉,情节严重的,将会触犯侮辱罪,受到刑事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