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地方工作,家里有事。我请假回家了,他们说我请了十天假。我说不够,然后他们什么也没说,说早点回来就回来了,结果11号妹妹住院了,我在医院,结果十五号没有发工资,我给上司打电话,他们说不知道上司又给别人打电话,说没有工资,我怎么办?

2021-08-06 13:4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你好,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 可以通过法律维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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