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四班三班,工作了一年多,一天得了急性心肌梗塞住院一周,在家休息了两周,为了养家提前回到工厂工作,工厂领导似乎不想我回去工作,但没有明确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工厂是否会解雇我,我想问问解雇我是否能得到补偿。我觉得他们解雇我也很难找到工作。今后的生活可能很难。

2021-08-06 16:3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求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可以提出辞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金
  •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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