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有24年教龄的民办教师,98年被无故辞退且无任何补偿,现在已到退休年龄,能否取得退休资格?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23 19:2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如果单位违法无任何理由违法辞退,视你自身意愿,如不认可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单位继续聘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和公积金。 如果自身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单位支付11月的双倍工资,并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和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七个月),还要补交社保和公积金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
    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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