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们的孩子14岁,我们不知不觉拿着家里的钱买了手机1799元。现在我的建议是让对方的手机店,我想降价500元退货,手机只用了3天,买了9天,对方不想退货,说孩子想自己买,不管他们的事,请告诉我是否受法律保护。

消费者维权
2021-08-06 21:56: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关于消费者维权,建议先协调解决,也可取消费者保护协议投诉。解决不成可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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