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施工现场被大工伤住院,对方支付了3000元的药费。现在医院通知药费用用用完了。与对方无关,我们怎么处理?

2021-08-07 06: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规定明确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只要符合上述法定情形,职工所受伤害无论是否由第三人侵权引起,都应当认定为工伤。换言之,是否存在第三人侵权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1、职工在受伤后用人单位拒绝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在一年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工伤认定。
    2、职工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造成暴力侵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三)项规定的,有权同时获得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
    3、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以降低单位用工风险。
  • 建议报交警,办理
  • 建议双方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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